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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与中国碳市场建设”研讨会在上海环交所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26-09-08

9月7日,由上海市法学会环境与资源法研究会、上海市虹口区法学会、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环交所”)、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的“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与中国碳市场建设”研讨会在上海环交所顺利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已于2026年3月12日通过,并于8月15日正式施行。法典第四编“绿色低碳发展”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上升为法定制度,为我国碳市场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本次研讨会紧扣法典落地实施与全国碳市场建设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汇聚法学理论、法律实务、市场运行多方力量,开展深度研讨交流,推动法典制度规定转化为碳市场可落地的实践路径。

研讨会开场环节,上海市法学会环境与资源法研究会会长张梓太教授作致辞,他指出,生态环境法典的施行,标志着我国绿色低碳发展迈入法治化新阶段,全国碳市场迎来全新的制度机遇,需要学界、实务界、交易平台协同发力,破解制度衔接难题,助力“双碳”目标依法有序推进。

主题发言环节,上海环交所围绕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后的全国碳市场运行现状、法典第四编相关条款落地过程中的制度衔接与操作实务做专题介绍,结合全国碳市场实际运行场景,剖析法典落地过程中遇到的现实问题,分享平台实践思考。

研讨交流环节,与会各方围绕多项核心议题展开充分研讨,议题涵盖碳排放配额的法律属性界定、碳排放双控制度与碳市场交易的协调机制、地方碳市场与全国碳市场的法律关系,以及虹口区绿色低碳产业政策与生态环境法典要求的对接等关键内容。

现场充分实现法学理论视角、律所法律实务视角、碳市场平台运行视角的思想碰撞与经验互鉴。参会专家从法理层面厘清基础概念,从实务层面剖析制度堵点,从市场运行层面提出实操建议,为法典相关条款在碳市场领域落地实施贡献多元智慧。

下一步,上海环交所将持续立足碳排放权交易平台运营机构职能,深化与法学理论界、法律实务机构的交流协作,以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为契机,夯实碳市场法治实践基础,持续完善市场运行机制,助力中国碳市场在法治轨道上平稳健康发展,服务我国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