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金融产品

回购交易业务

发布时间:2025-12-31

上海碳市场回购交易业务:是指交易的一方(初始卖出方)将持有的产品卖给另一方(初始买入方)的同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再由初始卖出方以约定价格从初始买入方购回该笔产品的交易行为。

回购交易参与者应当为纳入上海市碳排放配额管理单位和具备交易所高级交易主体资格的机构投资者。初始买入方还应满足以下条件并在首次参与回购交易前向交易所申请回购交易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实缴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二)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参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的碳普惠减排项目申请主体和碳普惠权益方可以直接作为减排量回购交易初始卖·出方,不受高级交易主体资格要求限制。

交易标的为在上海碳排放现货交易系统上市交易的上海碳排放配额、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以及其他现货品种。参与回购交易的产品应权属明晰,且未设定抵押、质押或其他在先担保权利。通过借碳交易获得或已被司法查封、冻结等权利受到限制的产品不得参与回购交易。

业务流程:

初始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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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回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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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延期购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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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手册点此了解: 上海碳排放现货交易系统回购交易操作手册.pdf

更多信息请垂询:交易运营一部 021-56903000-6117/6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