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申请
碳排放交易自营类会员
发布时间:2020-07-24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碳排放权交易会员分为自营类会员和综合类会员。自营类会员可进行自营业务,综合类会员可进行自营业务和代理业务。
符合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要求的企业或组织,可以申请取得交易所会员资格或者委托综合类会员进行交易。本市纳入配额管理的单位可以直接成为自营类会员。
除纳入配额管理的单位外,其他符合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要求的企业或组织申请成为自营类会员根据以下要求:
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 100万元;
二、承认并遵守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及相关业务细则;
三、具有满足开展业务所需要的设备、设施;
四、交易所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和审慎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流程
自营类会员
申请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单位公章)
□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1份(单位公章)(已三证合一的可省略)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单位公章)(已三证合一的可省略)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单位公章)
□会员资格申请书1份(单位公章、法人签字)
□会员信息登记表1份(单位公章、法人签字)
□会员代表申请书1份(单位公章、法人签字)
□各联络员登记表1份(单位公章、法人签字)
□自营类会员协议(一式三份,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法人签字)
□办理人授权委托书1份(单位公章、法人签字)
□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单位公章)
□会员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份(单位公章)
□各会员联络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单位公章)
□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者材料(单位公章)
注:以上所有材料中如出现由授权代表签字的,请随附单位出具的有法人签名及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