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货交易规则

收费标准

关于碳排放配额及温室气体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手续费调整配套优惠方案

发布时间:2019-04-30

沪环境交 [2019] 10号

为降低手续费调整对碳市场的影响,减轻交易量较大企业的总体负担,提高广大交易参与者入市的积极性,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环交所”)在调整交易手续费的同时特推出以下配套优惠措施:

一、对于缴纳年费(5000元/年)的纳管企业:该年度后续交易手续费自缴费之后减半收取,即按3‰收取。

二、对于年度交易额达到一定标准的交易机构,可以享受以下优惠:

1、原手续费率为6‰的交易机构,年度交易额达到900万元,该年度后续手续费减半收取, 即按3‰收取。

2、原手续费率为3‰的交易机构,年度交易额达到900万元, 该年度后续手续费按2‰收取。

3、年度交易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交易机构,该年度后续手续费按1.5‰收取。

符合以上优惠措施的交易机构须向上海环交所提出手续费优惠申请,经上海环交所审核后方可执行相关优惠措施。

三、对于交易特别活跃、对市场流动性具有较突出贡献的会员或客户,可酌情加大优惠幅度。

本优惠方案于2019年5月13日起执行。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30日